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
  
  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时效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当是三年的时间,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依据乃是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是当场受伤,所以大多数人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这个计算规则存在三个不足:即要受到上文提到的交管部门工作程序、受害人治疗时间和侵权人及赔偿义务人下落不明等情形的制约.
  
  《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又规定“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以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不尽合理。
  
  (二)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实践中也有人主张以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时效期间,理由是:既然事故认定书是起诉的前提条件,事故认定书的送达表明公安机关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已经结束,接下来进入当事人私力救济的阶段,当事人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不过该规则同样也会受到交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当事人治疗时间的制约。此外,有的当事人在交管部门达成调解协议,但到期后义务人不履行协议;有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私下协商,但最终又未能达成协议。
  
  由于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交管部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以上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显然都无法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三)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法律上就更无此类规定了。
  
  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实生活中有的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法院就很难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因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费用
  
  (一)伤残鉴定费。交给鉴定单位,大约1000元,一般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费。
  
  1、不超过要求赔偿金额的2.5%计算。以赔偿标的额100万为例,诉讼费为14500元。诉讼费一般也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2、保全费。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执行费。执行费用一般不需预交。根据实际申请执行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律师费。一般分阶段收取(一审、二审、执行),由当事人与律师所协商确定,分先付费与后付费,区别在于:先付费要比后付费的费用相对要少一些,但也意味着赔多赔少、什么时间拿到赔偿款都与律师无关了。以赔偿标的额100万为例,先付费为5%,后付费为15%左右,后付费最高不超过30%。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规定很多的侵权纠纷案件,他们如果是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的时候,都必须要严格的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的话,可能就会导致自己的权利无法得到维护,比如说有一些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
  
  


·强迫交易罪属于哪个类型犯罪
      强迫交易罪属于哪个类型犯罪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 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 (一)排队拿号 拿完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在这里给您一个小贴士,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能开的会比较少,排队时间...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扣分吗?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扣分吗?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也是可以扣分的,虽然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但可能会被罚款。不过,此种情况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可以申请消除。因为交叉路口的监控设备安装的高度在道路上方位置,高度超过机动车的高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机动车闯红灯基本上都能拍照取证。...


·一、伤残二次鉴定交通事故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一、伤残二次鉴定交通事故的时效是什么时候?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


·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


·一、交医保多大需要监护人代办的?
      一、交医保多大需要监护人代办的? 一般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都需要监护人,跟交医保没有多大的关系,未成年人办理医保的,也需要由监护人代办。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


·买了交强险我全责怎么赔偿?
       对于大多数的车主想要在道路上得到安全上的保障除了要正确驾驶以外还需要为自己购买足够的保险,尤其是交强险就应当成为每个司机的必选,但是就算买了交强险也只是为了保障出车祸能有保险的赔付,那么,买了交强险我全责怎么赔偿? 一、买了交强险我全责怎么赔偿?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由受害人来行使追偿权,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


·4死13伤交通车祸一般判几年?
      4死13伤交通车祸一般判几年? 一、4死13伤交通车祸一般判几年? 交通事故致4死13伤的量刑一般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非常的严重的,被判处拘役的可能性非常的小,最低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摩托车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二)...


·一、醉驾无证骑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醉驾无证骑摩托车怎么处罚?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