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医疗费的报销问题1、工伤医疗费报销问题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2、个人医药费用报销的问题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若是具有该条例第十六条指出,职工若有符合工伤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的情形,但同时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或者自残或者自杀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医疗机构疏于管理所致,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院应该怎么处理?哪些行为属于重大医疗过失?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吧。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哪几类? 1、...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诉讼请求,当然还需要提交支持相关诉求的证据,对于司法诉讼中的证据,有写证据并不是那么容易收集到的。而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便是其中较为特出的两种收集证据的途径,那么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主要区别有: 一、启动...


·医疗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
      医疗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有医疗过错但没有因果关系怎么分析?
      有医疗过错但没有因果关系怎么分析? 一、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 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而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


·广东医疗纠纷律师处理规定是什么?
      广东医疗纠纷律师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般医疗事故将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这种损失主要是身体上的损失严重者还会导致患者直接死亡,因此患者家属将会和医院产生巨大的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造成恶劣的后果和影响,那广东医疗纠纷律师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的司法程序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的司法程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作为医疗纠纷律师、医方及患者,...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医疗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判断并做出结论,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


·医生被患者传染算不算工伤
      医生被患者传染算不算工伤医生被患者传染不算工伤,是不属于公司工伤范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我国人口众多,发生生病和受伤的情况就多了,去医院治疗发生医疗事故的现象也是非常多的,而医院就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就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