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一、证据分类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结论、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
  7、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勘验笔录不属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二、证据分类的应用
  1、证据收集
  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收集是至关重要的。要想从根本上确保仲裁公正、准确,必须摒弃仲裁证据的收集与认定上的各种片面做法。全面提高仲裁员的自身素质,通过必要的培训,使其对收集证据的相关知识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掌握。更主要的是应有一个规范的劳动仲裁取证规则。
  2、法律依据
  目前我们的仲裁证据收集基本上是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做法,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但也有不同点,如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等。劳动仲裁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证据收集规则,规范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和认定程序,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更准确、更及时。
  上述关于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的问题,相信您通过阅读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具体案件中,您不需要对每一个证据进行十分准确的分类定性,您只需要保证您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即可。但是,由于证据的定性和采纳往往专业性较强,所以我们建议您在遇到困难时及时寻求相关律师的帮助。


·一、广西农民的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广西农民的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


·离婚财产分割时工资报酬如何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而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 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的衡量标准。 查询配偶的工资收入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单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往往...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来说,虽然工厂等生产机构有着众多的操作规程,但还是不能保证不出工伤事故。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时间不很清楚。那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是必备内容吗?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是必备内容吗?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


·公司如果倒闭如何赔偿员工损失?
      公司如果倒闭如何赔偿员工损失? 一、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


·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
      为了规范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为了提高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效率,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质量,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这些都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规定,对于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规范,那么,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一下内容: 各设区市...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一个员工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一个员工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单位可以代扣哪些费用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即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


·重庆市工伤鉴定10级怎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导致职工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残疾,甚至对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此时工伤赔偿是否公正合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工伤赔偿的标准与工伤鉴定的结果息息相关,那么,重庆市工伤鉴定10级怎么赔偿呢? 一、十级工伤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根据...


·认定职工工伤条件包括哪些?
      认定职工工伤条件包括哪些?认定职工工伤条件包括:(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劳动关系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没有单位归属的无业人员或者是没有雇工的从事个体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