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确定抚养权时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的,同时夫妻中另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家属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并可以定期探视子女,那么探视的时间也是会由双方协商来确定,如果说在探视过程中有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向法院申请取消对方的探视权的。
  
  


·什么情形构成事实婚姻?
      什么情形构成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


·重婚罪收监到开庭要几天
      一、重婚罪收监到开庭要几天 到检察院了解进展情况。重婚罪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时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1、简易流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流程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流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流程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


·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吗?
      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不是婚姻登记机关,是法院。民政部门没有权利宣布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以下的规定:第十三条 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


·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
      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时,如果存在子女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要向子女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一般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满18岁为止。那通常情况下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 根据实...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形成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到了身份关系,故而不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管理范围内,关于离婚协议的处理只能通过《民法典》里的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来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其实是指:公民或...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律师么
      由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很多时候涉及到打官司的情况下,往往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但其实在一些情况下,虽然要打官司但却不需要聘请律师的。那要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律师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


·婚姻法对婚外情能告他重婚罪吗
      一、婚内试管做的孩子算重婚罪吗如果通过试管方式孕育宝宝的话不会变成重婚罪,国内做试管婴儿的话必须有结婚证、不孕不育证和准生证才可以合法操作的,婚内和他人做了试管。虽然不算是构成重婚罪。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必须是在合法夫妻的前提下次啊可以做试管。当然做试管的情况下,在法律上面还是有...


·离婚再婚孩子能跟后妈户口吗
      视情况而定,户口符合条件的,可以迁到后妈户口上: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是未成年的,可以通过户口夫妻投靠,子女户口随迁的形式来实现子女的户口挂靠在后妈的户口本上。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已经成年的,原则上,是不能把户口投靠到后妈的户口上的,这和被投靠人是否是后妈,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成为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那么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我国现行的《婚姻...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需要变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法院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法院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判定,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