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交通事故无名尸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对交通事故无名尸的赔偿标准是什么?2005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于死者身份不明的赔偿规定,把他的身份按照城镇居民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机动车应投保交强险这一强制保险,这个规定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有效赔付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照法规驾驶或者是酒驾等情节恶劣的,处于拘役,还会被罚款。如果有前科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还会一较重的规定来定罪。目前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部分车辆还投保了商业险,肇事车辆要提出车辆,但是因无名死者的近亲属不确定而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也不能和死者家属调解。肇事方一般都会同意在交强险或其商业险应赔偿的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显然是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赔偿的,但涉及到无名尸的赔偿上,由于无法认定其身份,是难以确定赔偿标准的, 法律上规定的方法是按照城镇户口来进行合理的赔偿,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事故认定情况而定。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有效对吗?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有效对吗? 从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的保管合同的成立来看,我国对保管合同的成立以保管物的交付为要件,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保管合同与第二十章规定的仓储合同的性质基本上是一样的,但二者也有许多重要的区别,区别之一就是保管合同为实践合...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一...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属于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


·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规定?
      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规定?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一、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都有哪些 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 (1)、自己责任 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 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予以确定。 《...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标准是怎么判定的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车追尾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三车追尾责任。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追尾一般都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
      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担保公司的抵押车是什么呢,我们在这里解释下,担保公司的抵押车就是已经被抵押的车辆,抵押车分为银行分期购买的车和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那么,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如果抵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