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说在结婚过程当中或者是结婚之前约定的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二、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三、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约定,是不存在一些特殊的约定之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财产都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一些情况之下,比如说在婚前已经约定了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就可以算是个人财产。
  
  
  


·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权利与义务总是想对于而存在的,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负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视的义务。若有支付抚养义务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会不会坐牢呢,也即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 一、离婚不给...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1、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一、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出轨不代表着就是重婚;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


·一、协议离婚后后悔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请求撤销?
      一、协议离婚后后悔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请求撤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时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是清楚、明知的,在签订离...


·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分居离婚的,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么您知道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


·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骗婚并不属于是无效婚姻,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


·离婚调解书抚养权归属内容怎样?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调解书抚养权归属内容怎样? 一、关于抚养权归属的规定 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那您知道夫妻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


·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
      在父母离婚的情形说到孩子抚养问题是比较多的,而此时父母都是要实际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儿童由一方实际抚养了之后,另一方此时无法亲自抚养的,就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了。此时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2017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