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2023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
  
  一、有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二、刑事自诉转公诉的情形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如果自诉案件缺乏罪证,而自诉人也提不出补充证据,此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不得不说,司法实务中由于自诉人举证能力受限,大多自诉案件均被裁定驳回。然而这一情况对自诉人显然是不利的,因此建议要提起刑事自诉的话,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收集相应的证据。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
      很多刑事犯罪中,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但是每个犯罪中对非法占有的认定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侵吞。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已有或者非法转归他人所有的...


·拐骗儿童收养的是否构成犯罪?
      拐骗儿童收养的是否构成犯罪?拐骗儿童收养的也是构成犯罪的,拐骗已经属于严重的犯罪行径而需要被严厉惩治了,就算最后是自己收养并且精心照顾也已经挽回不了其最初的过错了,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


·2023抢夺犯罪未遂判几年
      抢夺犯罪未遂判几年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


·渎职罪量刑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当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时,如果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就有可能触犯渎职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此时又是如何对渎职罪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醉驾缓刑后还拘役吗?
      一、醉驾缓刑后还拘役吗? 醉驾缓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拘役的。醉驾是触犯了《刑法》的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拘役是刑罚的一种,缓刑是刑罚的执行制度,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醉驾可以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适用缓刑时,应当遵守缓刑的法律...


·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绑架罪的处罚非常严厉,可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那司法实践中实施绑架能从轻处罚吗?下文中详细为您介绍绑架罪。 一、绑架罪的立...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一、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缓刑期间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间犯新罪构成累犯吗?缓刑期间犯新罪不一定会构成累犯尽管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应由公安机关对缓刑罪犯进行考察、监督,但这种考察和监督不是对刑罚的执行,而是对缓刑罪犯在缓刑期内表现的掌握,同时也是为了监督缓刑罪犯在缓刑期内是否再犯新罪。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


·安徽省信用卡诈骗最新量刑标准
      诈骗罪是现如今社会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方式,而且也是比较严厉打击的。我们都知道,社会的和谐发展是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因此诈骗罪也药受到严厉惩罚。那么对于安徽省信用卡诈骗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信用卡的兴起树立了人们超前消...


·绑架罪中出于泄愤致人死亡会单独定罪吗?
      绑架罪中出于泄愤致人死亡会单独定罪吗?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是不会单独定罪的;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