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女方的财产分割怎么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男方女方的财产分割怎么分?
  
  属夫妻共同财产,应本着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平均分配。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2、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因此,结婚后购置的这些东西,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应本着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平均分配。
  
  对上所述,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对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按实际价值给另一方补偿。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可以的。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将来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


·2018年离婚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
      2018年离婚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离婚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


·男女结婚多久可以离婚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现在很多男女都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本身的感情基础表薄弱,因此结婚之后发现双方不合适就又想离婚。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男女结婚多久可以离婚呢?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结婚多久可以离婚 马上就能离。我国对婚姻必须存续多长时间,没有规定,...


·起诉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起诉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可以进行以下情况离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可以进行以下情况离婚财产取证才能申请调查:(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安机关的案件处理档案等;(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二、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


·离婚案件中除了涉及到孩子归属问题外
      离婚案件中除了涉及到孩子归属问题外,最重要的就是财产分割。很多人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并不是很难看,但是,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对方不履行当初的约定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


·一、离婚了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一、离婚了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


·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 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二、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反悔协议离婚后能不能...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实践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其实就是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的,那么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否则的话是一律不予赔偿的。下面请跟随我们具体来看看国家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吧。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


·结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们发现有的人在恋爱的时候各方面都表现的很好,但一旦结了婚,他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不顾家、在外赌博这些都还算是好的,最好的就是出现虐待对方的情况。那实践中,夫妻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结婚男方虐待女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