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五险一金怎样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财产分割五险一金怎样办理
  
  1、住房公积金分割
  
  已经使用部分,无论一方还是双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置房屋的,该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在房屋部分分割;未使用部分,因公积金提取只限于购房、退休、中止劳动关系等法定情形,实践中一般计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账户内资金总额,差额部分依法分割(多为资金总额高的一方支付折价款)。
  
  2、养老保险金分割
  
  已经通过退休等法定形式取得养老保险金部分,双方的养老保险金资金确定,可以向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分割;对于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部分,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养老金账户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包括企业替个人缴纳部分)进行分割。
  
  3、举证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分割对方婚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部分的当事人,因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对分割金额及来源进行举证,当然对方也可查询你的相关账户金额要求分割,最终以双方账户内差额为依据合法分割。
  
  二、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
  
  1、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
  
  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同时根据这一规定,离婚时未对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可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那么离婚之后很长时间了才知道那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对这种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呢?目前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对这个问题明确规定,但从相关的法理来看,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未分割,仍是处于共有状态。所以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因此,原则上,离婚后如果确有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是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2、需要注意的证据事项是什么?
  
  根据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类纠纷发生以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新的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
  
  首先,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提交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离婚的时候没有涉及,没有分割的,否则根据一事不再理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要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发现共同财产存在时间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所以双方就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发生争议后,如果被告方有证据证明原告方发现共同财产的时间距其提起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日期间隔了2年的话,可以主张时效抗辩。当然,被告必须主动提出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的抗辩主张,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审查时效问题,换句话说,即使时效确实已经过了,但是当事人不主张的话,人民法院也不会因为时效问题而驳回原告起诉。
  
  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应积极的提出这类案件的诉讼,保护自身的婚姻合法权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据和相关当事人的诉讼书,我国的司法机关对这类婚姻财产案件进行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婚姻权益。
  
  


·一、夫妻起诉离婚给孩子财产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给孩子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不需要给孩子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而且,夫妻也不能分割孩子个人的财产。 离婚...


·自己的家人可以做证人吗
      自己的家人可以做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


·婚姻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署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一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哪些方面
      婚姻中,男女都是可能存在过错的,而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也不在少数。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离婚赔偿的问题,那么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物质损害赔偿指财产损害赔偿,就是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加重,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环境问题的治理。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加重,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环境问题的治理。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排放污染物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这时该企业应承担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但实践中也会发生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形,那么,环境污染责任与第三人是否有关?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环境污...


·新婚姻法女人买保险保障权益如何实现
       一、新婚姻法女人买保险保障权益如何实现 婚内自己给自己买的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年金险的保单利益是可以被分割的;婚内或婚前,父母出资、做投保人给女儿买的保单,属女儿个人财产;假如婚前购买,婚后继续交费的,婚后交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和婚后收益部分属于夫妻...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女性在工作中不仅要保护好自己不被性骚扰,在生活中也要保护好自己,近年来有诸多的社会新闻表明,强奸和性骚扰出现了熟人作案的趋势,而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受害者最好是及时的报警然后好将犯罪分子送入监狱,但是如果遇到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呢?我们查询了相关的资料,整理出...


·新婚姻法哪条规定需要退彩礼?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按照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民间传统,男女青年的定亲的时候,男方会给女方一笔彩礼,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之后在夫妻生活中,双方因为我感情破裂闹离婚时,要对财产分割办法商量清楚,这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那么《民法典》哪条...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
      在女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通常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则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和传票一起送达给男方,也就是被告。而在开庭的时候,则一般男女双方都是会出庭的,但也有男方不去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不仅要对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同时也要决定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旧需要他们的抚养,成年后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呢?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给付的方式 父母...


·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的法制健全,法律对各类人的保护也是越来越健全了。我国的相关执法部门也是由个人组成的,这里不排除有的个人为了利益的原因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况发生,对当事人做出一些错误的判定。那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