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即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的赠与。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的签字只是能证明当事人意识一致的体现,因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灵活性,法律没有要求受赠与人要做出书面的意识表示;另外对于受赠与人小张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其对接受赠与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表示,太过苛刻,故若原告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应推定受赠与做出接受赠与的意识表示。因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赠与子女。二、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子女的后果1、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2、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无效的。3、全部无效。(1)因违反了公序良俗给第三人,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特别是有暧昧关系的第三人,有违社会公德。(2)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三、赠与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夫妻双方在赠与子女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3.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4.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相关的当事人在赠与这类财产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书写相关的赠与合同进行办理。当事人一旦签字,这类合同无法撤销办理。相关的子女获得这类夫妻的共同财产,有抚养的一方代为保管,在其成年后移交给子女。
  
  
  


·离婚调解书是否等于离婚证
      诉讼离婚中,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而一旦调解离婚那么就需要作出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和夫妻共同签署的文件。很多人认为,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因此不能当作离婚证使用。那么离婚调解书是否等于离婚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一、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原则上,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可以最大程度的尊重自主意愿。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协商过程中要求补偿。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应当按照财产分割协议来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故意...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认定过错?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案件频发,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已经审理结束的案情来看,离婚纠纷不仅限于双方因感情不和,也不乏出现骗婚、出现婚外情的现象,我们知道离婚最主要的是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


·婚姻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婚姻诈骗我们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同时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严重者可能涉及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我国所有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都是合乎于情理的。比如说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宣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下面我...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时一方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案
      在我国,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了,相爱结婚,不爱了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国家对于婚姻法这一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那么双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双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案? 双方同意的...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