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受伤方是过错方怎么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受伤方是过错方怎么赔偿?如果肇事方受伤,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承担50%。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交通事故法院所在地受诉法院所在地是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些省份,受诉法院所在地还分为经济特区和非经济特区。由于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差距很大,因此,不同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差距也很大。当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与受诉法院在同一地区时,其赔偿标准是一致的。当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与受诉法院不在同一地区时,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一)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选择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可以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选择对自己赔偿有利的受诉法院。(二)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的选择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但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包括被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住所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同时也是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过错方也受伤了那么也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而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但在申请赔偿的时候也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保险公司也会依法的对此赔偿进行计算。
  
  
  


·刮到出租车要误工费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刮到出租车要误工费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 撞了出租车和撞了私家车有什么不同? 首先,出租车和跟咱们私家车,虽然都是小轿车,可是他们的本质是...


·补充侦查材料多久上交给检察院?
      一、补充侦查材料要多久内上交给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的后果更多的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坚持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毫不手软的,那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不需要,股东借钱给公司不是应税行为,不需纳税。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包括不同种类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5日内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5日内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二手车保险不是自己的户丢失保单怎么补办
       一、二手车保险不是自己的户丢失保单怎么补办? 交强险保单的补办流程: 交强险保险单丢失补办手续很简单,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到投保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就可以了。 车险保单一般是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交强险保险单可以补发原件,应对车辆年检需要。而商业车险保...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


·刑事申请抗诉交通肇事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交通肇事的内容有哪些?交通肇事的情况睛,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的相关事项。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有哪些一、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有哪些?1、牌照安装要保证牌照无任何变形和打孔,并基本垂直于地面,其误差小于15度;2、牌照安装时每面要用两个压有发牌照机关代号的牌照专用固封装置固定;3、前号牌必须安装在车体前正面下部的中间或偏右位置上;4、后号牌必须安装在车体后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