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责任包括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责任包括什么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3、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有不少人认为,出现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就一定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论处。但其实,即使实践中有这一情况,也不见得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因而,在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的时候,要注意区分。要想定罪处罚,那首先肯定是要根据实际的情节,能够认定肇事者成立犯罪。否则的话,不能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停在路边的车怎么办?
      现在,随着人们的经济水平的增加,现在我们会发现,基本上每一个家庭都有一辆私家车。当然,不仅仅是私家车,非机动车辆,比如说摩托车,电动车等也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但是,由此产生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停在路边的车后,首先要报警,一般来说摩托车全责进行赔偿,但是机动车也需...


·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要求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对于保证金的交纳,很多人都有疑问,缴纳保证金后,何时退还呢?关于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一、保释金退还时间是多久被取保候审人在取...


·结婚后买的车离婚属于哪一方
      如果男女是在领取了结婚证,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才购买比较贵重的物品,就包括房产、车辆,那此时一般会认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要求对结婚后买的车进行分割。具体的法理依据是什么,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后买的车离婚属于哪一方 在一般情况...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湖北省每一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标准都有所不同,它其中所参考的数据每一年都会不同,那么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相关类内容你知道哪些?的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谁制定?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将由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


·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这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对员工发生工伤后的损失进行赔偿,保证员工不因工伤而受到经济损失。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员工应先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是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绝大多数职工的思想意识中,都认为工伤肯定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才能算是工伤,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些特殊情况也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对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且职工不是主要责任人的情况,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 ...


·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如何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骑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


·一、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
      一、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法律规定最长时间为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限内,什么时候处理都是合法合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


·一、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几级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几级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十级伤残等级,但是的话,总体的一切还是需要根据一个专业的医生医疗团队来做出相关的鉴定,当然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只要构成了伤残等级,都是有一定的赔偿的费用的,只不过说赔偿的金额大小会有所不同。颅骨骨折 蛛网膜下出血 颅内有积液 ...


·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是多少?
      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是多少?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没有明确的标准,根据情节而定。1、与一般违法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 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