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交通事故轻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5.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明确的沟通了交通事故,一旦发生的话,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等级,有可能会被处以相关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仅仅是轻微伤害的话,那么只存在着民事赔偿的责任,至于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不同判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公安机关往往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做出一些科学的鉴定,将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时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下面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丢了可以补办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丢了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鉴定机构复印,加盖印章可作证据使用。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应建立司法鉴定档案查阅制度,查阅和复制司法...


·交通肇事误工时间的起算日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肇事误工时间的起算日以什么为准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


·醉驾以及妨碍公务两罪并罚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醉驾以及妨碍公务两罪并罚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二)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


·如何认定延迟交货合同违约责任
      如何认定延迟交货合同违约责任一、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出卖人可以再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2、双方没有约定交货期限,或约定交货期限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仅约定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


·高空坠物砸到了车怎么预防?
      近年以来,连续发生了多起高空坠物砸到了车并且伤到人的危险事件,那么该怎样预防高空坠物呢?首先我们要从全社会来重视这件事情,国家的法律法规要完善,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查监管,小区无业要建立专门责任制度,具体分析如下: 一、分析坠物来源 首先要分析高空坠物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建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在法律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


·交通事故逃逸至人伤需要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逃逸至人伤需要负全责吗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