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房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租房合同未生效能解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协议解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或者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解除事由,比如说其中一方严重违约,存在法定解除的条件。二、签合同没交钱租房合同生效吗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当代社会,现在如果房屋要想租赁的话,那么必须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这样才能够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当然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发生效力,那么此时能否解除,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的。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关于商品房的买卖,住建部专门制定了相应的买卖合同样本,方便各开发商使用,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在这个买卖合同样本的基础之上,往往还会格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1、本合同文本为示...


·离婚析产房屋过户印花税怎么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
      离婚析产房屋过户印花税怎么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


·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二手房是房产市场上的“香饽饽”,它因为价格较低和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等优点受到众多买房者的追捧。但在一派繁荣之下,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时常出现。那么为了顺利购房,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1、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力等情况产...


·买商品房要注意什么细节
      买商品房要注意什么细节您肯定都清楚,在购买一些价值比较大的东西时,往往都是需要加倍小心的。而实践中,针对购买的物品不同,那么当事人需要注意的细节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买商品房要注意什么细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什么细节 买房子离不开看图。尤其是...


·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此时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交纳,那么实践中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对应的就是合法转正与非法转正。因此,各位在转正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的,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类型,国家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房产进行征税,这有利于增加国家的收入,调控经济。当然,为了规范对房产的征税,北京市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出一个结果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离婚房子还在按...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一)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问题 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够随着房子一起转移,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条款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时间和地点。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