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重婚罪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
  
  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
  
  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基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更为适宜”应理解为更为有利于被害人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应包括有重婚犯罪行为的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各重婚犯罪行为地。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被害人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而不应互相推诿。纠纷导致的一些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
  
  二、怎么举证重婚罪?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的特殊类型的案件完全是可以由受害者自己来提出诉讼,并且参与后续的诉讼活动的,比如说重婚罪就是非常典型的一种,但需要找准法院,否则的话可能会因为程序管辖方面的问题而不能够进行诉讼。
  
  


·酒后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酒后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通常是达到轻伤这个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一般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予以处罚。但是如果施暴者的家暴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经过伤情鉴定,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及以上程度,才就要承担相...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是最为头疼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中,因为涉及到许多因素,最后的结果经常仍然不如人意。于是,就出台了离婚财产申报制度,以解决问题。那么,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简答介绍。 一、 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


·办了结婚证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办了结婚证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


·离婚时中国国家财产分配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时中国国家财产分配制度是怎样规定的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2.如果房子也是婚内财产,可以给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样走的?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样走的? 我国婚姻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现在越来越多的未婚夫妇想要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并去公...


·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是在婚姻续存期间所收到的见面礼就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另外有指定的就会除外。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搜集重婚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搜集重婚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搜集重婚证据可以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 具体起诉离婚能够赔偿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怎么算财产分割?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怎么算财产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