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诱导等方法,在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以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时,律师首先会考虑发律师函,将案件厉害关系明确告诉对方,使债务人知道一旦启动法律程序索款对其有何种不利,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样其实已经给对方施加了压力。这里律师函有两个用途,一是给对方造成压力,使其尽快还款,另一个就是可以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了债权,此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为债权人争取启动诉讼的时间。
  
  对于一直口头答应还款,但是一直拖着欠款不还的债务人,这种人通常爱面子,但是总是找借口推托,如没有钱等种种理由。对这种类型的债务人可以和其签订一个还款协议或者欠条,上面写清楚金额及宽限的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由债务人签字盖章。
  
  得到这样的一种协议,对于在诉讼中保证胜诉非常有意义,特别是在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其意义在于:
  
  第一,此协议证明债务人已经承诺还款,因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此债权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协议上写清楚了还款的期限及违约责任,诉讼中作为重要证据通常都会得到法院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上不妨写一条:因债权人、债务人任何一方违约而诉至法院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等),这样在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请律师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债权人聘请律师的费用的,对于比较大欠款的诉讼,律师费通常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由败诉人来支付更为合算。
  
  其实在很多案件中,在法院判决之前债务人面对必将败诉的诉讼,就主动提出和解了,在原告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调解的成功机率也很大。在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此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二、发生企业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1、 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
  
  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象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
  
  2、其他非诉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等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在异地诉讼的时候,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
  
  (4)适时申请支付令: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债权方的企业来说,商帐追收的问题都是让企业比较头疼的,又不想因为讨债的缘故与债务方断了合作,又需要追收账款,维持企业的经营发展。作为债权方,如果您在商帐追收或者讨债的问题上遇到了瓶颈,不知道怎么解决时,不妨向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以寻求完美的解决办法,既能成功追回欠款,又能与债务方企业保持合作。
  
  


·被恶意拖欠货款法律该如何救济解决?
      被恶意拖欠货款法律该如何救济解决?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一、公司经营范围 1、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2、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贷款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贷款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 二、公司经营活动禁止的行为 (一)营运...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


·发现离婚恶意举债怎么办?
      发现离婚恶意举债怎么办?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恶意举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书比较简单的,主要是由原被告的相关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三个部分组成的,而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事实和理由一定要清楚明白。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书范本 原告_:...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坐牢,意味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是要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那么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借钱不还的话是否会坐牢呢?究竟借钱不还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借钱不还没有违反刑...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解决
      1.无借款人或者无贷款人的借据如何认定其效力?  借据上如无借款人签名或盖章,贷款人虽持有这种借据,但被指认的借款人不予承认,又无其他证据证明谁是特定的借款人的,该借据无效,如有其他证据证明被指人的借款人就是实际借款人的,如通过笔迹鉴定,该借据确为被指认的人所书写的,可以认定书...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一、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 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我们称借贷都是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都是合法的债权债务,也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过,也有可能遇到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那到底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