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一、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不尽相同的。
  
  (一)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
  
  1、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二)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 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三)刑事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并签发准许调查书。
  
  第四十四条 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第四十五条 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
  
  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
  
  第四十六条 辩护律师根据本解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列出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
  
  辩护律师在对刑事案件进行辩护处理时,需要结合自己的法律适用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还需要进行合法的调查处理,并向司法机关提出合法的辩护意见,最终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主要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家属代理案件,为自己辩护。我国刑诉法的内容很多,从第三十一条到四十一条对辩护代理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资料和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四...


·2023年贩毒能判处缓刑吗?
      2023年贩毒能判处缓刑吗? 一、贩毒能判处缓刑吗? 贩毒能否判处缓刑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适合缓刑的条件。缓刑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


·行政拘留是否为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否为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是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


·刑事诉讼法决定释放规定是什么?
      我国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比较严谨,因为刑事案件本省就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都是比较严格的,如果出现失误判决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损失和伤害,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处理,那刑事诉讼法决定释放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最快多久
      一、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最快多久? 根据实际情况。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1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3个月内审理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每个阶段可能延期。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盗窃罪最多可判几年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严重情节处三年上十年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处无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也是有机会减刑的,减刑之后就会变为有期徒刑,那么实际坐了一段时间牢之后,还是有被释放的可能。不过此时对无期徒刑减刑有条件限制,那么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无期徒刑减刑要符...


·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其实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这是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尤其是对于国家进行保护的一些濒危野生动植物,是明令禁止相关人员非法运输,非法倒卖的。这样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本身就不利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


·行贿罪判决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行贿罪判决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


·从轻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