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重婚配偶要多久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重婚配偶要多久离婚?离婚是可以随时进行的,并不存在时间上的限制和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而对于重婚的重婚是不合法的,可以起诉来判决撤销。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重婚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对于重婚的当事人,只有第一次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但双方也可以随意协商办理离婚,但如果双方认定不需要离婚的,是可以保留第一次婚姻的情况的。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生活中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而在夫妻离婚时也需要注意很多问题,育有小孩的在决定小孩的抚养权后,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在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执意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其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起诉之前书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这是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务必规范书写。那么起诉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掌握下相关知识吧...


·离婚中要求精神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中要求精神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


·一、离婚后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一、离婚后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抚养费。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


·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一、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


·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因而就有可能出现在离婚之后后悔的情况,当然有的可能是对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后果。针对后悔的情况不同,实际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一方在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对不同事项...


·一、打离婚官司当场判决么?
      一、打离婚官司当场判决么?(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


·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因为这样的一种分红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那么在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当中都规定了是可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割。当然夫妻共同对于这种情况有各自约定的除外。个人股份分红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


·什么是婚内财产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