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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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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作为文字作品的作者来说,作者主要是需要了解一下申请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供的这些材料,类似于个人的身份证、作品的样本和说明书等,一般把材料都准备齐了的情况下,就是等着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审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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