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也明确,
  
  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该法。
  
  故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持有就业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与境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即为中国境内的劳动者,应当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 3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原则上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自然主要适用的还是我国公民,当然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如果持有我国的就业证,在我国境内工作,并且也与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就视为中国境内的劳动者,也久应当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在我国,童工仅仅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实践中也会有例外情况。那么通常申请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一、劳动合同法46条解释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46条解释是什么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


·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


·轻微工伤休息20天有工资吗?
      轻微工伤休息20天有工资吗? 一、轻微工伤休息20天有工资吗 发生轻微工伤需要休息20天的,要休养的20天内,用人单位要正常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现在广大的消费者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消费者权益还是非常的看中的,而且现在国家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也是非常的重视,一般来说如果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遇到了任何的方面的问题的话,都是可以向工商局进行投诉,但是工伤局也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会进行受理的,那么...


·认定工伤的24种情形是什么?
      1、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一、编制外的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编制外的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当然可以辞职,不过合同上应该有单方终止合同的相关条款,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所以不可以随便辞职,只有到期才可以辞职。而违约金作为合同担保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界限是什么
      从前《刑法》中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已经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所替代,那么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呢?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界限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 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