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按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必须要与工作有关,而对于在工作中发生的疾病,只要没有死亡的话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但对于劳动者可以享受到该有的医疗待遇,所以,对于不同的伤情所申请到的赔偿就会不一样,但主要的就是要保障到自己的权利。
  
  
  


·一、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
      一、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工伤十级私了5万一般是不可行的,工伤十级的赔偿: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工伤津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6个月本人工资),如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


·员工怀孕哪些情况可以辞退
      员工怀孕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


·下花园工伤鉴定会得到哪些赔偿?
      下花园工伤鉴定会得到哪些赔偿? 通过下花园工伤鉴定,根据工伤程度不同,补助的待遇也不尽相同。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满15年被辞退如何申请补偿?
      满15年被辞退如何申请补偿?满15年被辞退申请补偿可以向用人单位直接要求15个月的本人工资进行补偿。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国现在经济社会都在不断发展,人们手中的闲钱也比以前更多了,由此也就衍生了许多投资的方式,在这之中通过股票来实现股权的方式更加受到人们的欢迎。股权是可以双方约定后转让的,我国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有相应的格式,我们一起来了解股份转让合同的范本相关的信...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怎么规避?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建立,也可以通过工作表、工作证等等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就是因为两种劳动关系的建立方法导致现在很多人有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引起劳务和经济纠纷,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双重劳动关系风险的规...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这就是法律上称作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在得到这一笔经济补偿金后仍要按照法律规定,上交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哪些程序?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我国《劳动法》《...


·劳动者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


·工伤伤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因公死亡肯定是属于最严重的工伤事故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国有关部门肯定是要根据情况对用人单位各方面的用工安全进行检查的。此外,工伤伤亡赔偿标准和其他的伤残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既然工伤死亡是改变不了的事实,那其家属也一定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伤亡赔偿的。 工伤伤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