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一、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
   1、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抵押权(Pledge)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2] 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2、其他债权担保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债券、存款单;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等相关信息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抵押权仅仅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除了抵押债权的担保方式还有保证、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以及定金等方式。因此,我们在遇到债券担保的时候不能仅考虑抵押一种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的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民法典对与夫妻一方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与夫妻一方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妇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纠纷,主要的问题无非就是关于孩子以及财产,这两个问题直接关乎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这两个问题是焦点问题,财产以及债务是离婚时候必须要解决妥当的问题,那新婚姻法 一方债务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一、什么民间贷款?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


·借条应该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传销组织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传销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他会给让你灌输错误的思想,为此,我国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
      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债权人与抵押权人其实是同一个意思,也是指同一个人,只是看针对的是债的问题还是抵押关系。那么它们的会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呢?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抵押权如何实现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疑问。一、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的情况大多出...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


·有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有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有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一、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为您解答。一、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