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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可以对重婚罪提起公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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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检察院可以对重婚罪提起公诉吗?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在我国的自诉制度设计中,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选择的自诉案件,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地位更接近于公诉案件的控告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自诉人,案件随时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所述,重婚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作为受害人有证据的,可以去法院提请自诉,法院会立案处理。而受害人没有起诉并不是说免除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其它人有证据,也可以报案,这样案件就进入公诉程序,检察院审查完成后,向法院起诉。对重婚犯罪分子,法院在两年以下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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