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关于重婚罪是自诉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关于重婚罪是自诉罪吗?不是自诉罪,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根据司法实践,近几年来,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经济生活上依赖于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她们往往不敢起诉,或者起诉后受对方甜言蜜语或威逼恐吓而撤诉或“和解”了事,致使一些犯罪分子法外,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重婚罪的构成(1)犯罪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2)犯罪客体是合法的婚姻关系。(3)犯罪主观要件是故意。(4)犯罪客观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从前述《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自诉制度设计中,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可选择的自诉案件,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地位更接近于公诉案件的控告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自诉人,案件随时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因此,被害人无权自由选择被告(是重婚者还是相婚者),不能自行和解,不能自行撤诉。对于重婚罪的判罚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重婚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不清楚的,那么还可以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并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罚。另外,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以是否存在夫妻名义生活为条件的。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后,相关赔偿义务机关会向财政部门申请费用,用来支付对当事人的赔偿。为了避免国家赔偿费用使用方面出现漏洞,导致国家财产发生损失,我国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个具体了解。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第一...


·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此种情形,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一、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最高人...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变更
      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的监护权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归一方抚养,另外一方虽没有得到小孩的监护权,但是仍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也就意味着,小孩的监护人可以变更,以下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下什么情况下监护人可以变更?...


·一、离婚判决之前的抚养费由谁支付?
      一、离婚判决之前的抚养费由谁支付? 离婚判决之前的抚养费由谁支付的相关规定是:一般来说,孩子抚养费是由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后支付,但如果出现其中一方常年不在家,并且也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主张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法院是会支持的。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赠予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赠予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第一,也是最根本的一点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能支持。离婚协议中已...


·婚前保证书怎么写
      现在社会离婚率特别高,所以也导致很多人多婚姻失去希望,也有很多年轻人对离婚有了新的看法,觉得离婚就是绑架财产,所以现在很多人在结婚前就会做好各种准备,特别是男性。很多男性在结婚前会要求女方写婚前保证书,那么婚前保证书怎么写?婚前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下面会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介绍,请...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


·夫妻一方在监狱该如何离婚
      有的人在结婚之后还不懂得收心,作出一些犯罪行为,从而被判刑坐牢,也就是我们说的在监狱服刑。此时配偶是可以要求进行离婚的,但却不知道夫妻一方在监狱的,应该如何离婚?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在监狱该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在监狱的,自由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跟一般起诉离婚...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种类: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


·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自离婚冷静期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