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事实婚能构成重婚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两个事实婚能构成重婚罪吗?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但是两个事实婚姻是不能够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二、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我国法务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重婚罪一般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不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还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任何人不得在婚姻之内再也第三方结婚登记,也不得构成事实婚姻,除非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一方不同意夫妻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时,会直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到伤害的一方往往会提出离婚,希望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生活。这时,出轨一方可能不同意离婚,并承诺悔改,想继续生活下去。那么一方不同意夫妻离婚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一方不同意夫妻离婚怎么办? 到人民法院...


·子女共同抚养协议书该怎么写
      子女共同抚养协议书该怎么写 现代人的婚姻生活往往面临的问题较多,很多夫妻逼不得已选择离婚,但是对于孩子,夫妻双方都是具有抚养责任的。尽管大人有矛盾,但孩子并没有错。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想要共同抚养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对于子女共同抚养协议书该怎么写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认罪认罚的后果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法院对于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时候,他需要考虑到的因素肯定是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本身的情节严重程度,另一方面还有就是事后归案之后的认罪态度问题,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认罪认罚的后果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认罪认罚的后果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


·协议离婚后反悔了如何处理
      在协议离婚中,很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离婚协议。但是由于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过于草率,很多当事人在执行协议的时候就后悔了。协议离婚后反悔了如何处理?据此我们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一、协议离婚后反悔了怎么办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反悔...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丧偶抚养费应该支付到孩子成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出轨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现实中,我们发现在一方有出轨行为的时候,受害的一方没有向法院起诉离婚,反倒是出轨的一方急不可耐的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与小三在一些,因此往往就会出现出轨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那此时法院会怎么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出轨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离婚意味着两个人从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不再共同生活,对彼此也都没有义务了。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2)离婚的法律行为。二、离婚的方式有...


·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