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的承认。如果房屋的拆迁属于私有财产,则必须确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当然应当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也属于个人所有,不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共房屋,则有必要审查当地的拆迁政策,看看补偿中是否考虑同居者。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是根据待拆房屋的面积计算的,没有考虑居民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当由一方公有房屋租赁所有。婚后取得公房出租权的,赔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分居。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也就是说,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就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当代社会很多的人比较困惑,农村地方他进行拆迁的时候,他的拆迁补偿款项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还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这就会取决于他所拆迁的房屋的性质,如果说这个房屋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拥有,那么也就不会从而获得一笔共同拥有的财产的补偿。
  
  
  


·一、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怎么分?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婚后财产,离婚双方应当分割。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


·登记结婚一定要离婚证吗?
      登记结婚一定要离婚证吗?不一定,但是通常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人的离婚证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就可以。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


·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没有针对非婚生子女的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已婚男人让未婚女怀孕算重婚罪吗?
      已婚男人让未婚女怀孕算重婚罪吗 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 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


·离婚财产分割与逾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怎么算?
      离婚容易引起纠纷的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一个是子女的抚养,一个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先协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子女的具体情况等等来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已经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逾期不支付就需要付违约金,那么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解除。离婚之前,对家庭对孩子都应当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以下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离婚之前的...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拘传找不到人会判吗
      会,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离婚和婚姻无效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婚内分割夫妻财产的起诉状怎么写?
      婚内分割夫妻财产的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


·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什么?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还要考虑到过错、子女利益、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等因素,所以,离婚财产纠纷比较复杂。如果不能协商解决而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就需要知道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请您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离婚时财产...


·离婚彩礼的返还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在以结婚为目的的前提下,男方才会支付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作为结婚彩礼。如今,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做法,但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往往也比较大,这个时候男方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一般离婚彩礼的返还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能够要求返还彩礼吗 对于彩礼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