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在离婚后再争孩子的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么在离婚后再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进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如果想要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争取得到,从而在争取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来的话,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之时往往会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抚养费等问题选择对薄公堂,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我们有必要了解当今法律关于离婚抚养费的相关标准,那么现在跟随我们一起看一下关于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问题的相关总结。 一、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离婚官司一般开几次庭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离婚官司一般开几次庭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


·返还彩礼
      对于返还彩礼案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结婚登记、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情况、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期间合理生活支出、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判决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对于一方婚前赠与另一方的金器,存在支持返还与不支持返还两种观点。具体判决,仍然要结合赠...


·离婚之后给抚养费多少才合适
      若夫妻之间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势必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还要确定抚养费数额。那通常离婚之后给抚养费多少才合适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之后给抚养费多少才合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回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


·一、股票账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股票账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1、就自由流通股而言,夫妻双方可协议将股票归一方所有而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股票价值一半的补偿或者双方折半共享或者双方都不想持股时分割抛售后的价金。2、就限制流通股而言,需分析各种限制情形,分门别类地予以分割:(1)法定期限内股的分割。依我国法...


·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中,申请财产保全是最平常一种财产保护措施。离婚案件又是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公平公正的保证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就是需要民事主体去了解其中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 一、先申请财产保全,再...


·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的时候有两种选择,要么选择协议离婚,要么选择诉讼离婚。其中,诉讼离婚不是离婚时的最好选择,但也是一种很有效的选择,但是合适的时候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那一般来讲,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