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亲告罪他人能代为告诉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亲告罪他人能代为告诉吗?可以由亲属代为告诉,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二、亲告罪的特征(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行为而降低程度的认定,主要根据社会观念、人之感受等一系列主观性因素。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为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情节严重”也往往离不开被害人自身的感受(司法实践中常以被害人不堪受辱而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事实认定为情节严重)。它不是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相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业已存在。而是“要看被害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看法如何才能决定” 。(2)亲告罪既有纯正的亲告罪,又有不纯正的亲告罪。所谓纯正的亲告罪,是指只能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告诉才能发生刑罚权的犯罪。如告诉权主体不进行告诉,那么即使社会危害性再严重,也不能进行追诉。如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所谓不纯正的亲告罪,是指既可以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进行告诉,也可以由公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控诉,而发动刑罚权的犯罪。我国除了侵占罪以外,其他的亲告罪均属于不纯正的亲告罪。如虐待罪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但是如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公诉机关可以进行控诉而追诉行为人。(3)亲告罪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是私诉的主要种类。自诉同公诉相对应,是依据刑事程序确立的追诉形式,在立法范围上亲告罪同自诉案件是一种交叉关系。亲告罪同自诉案件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二者却具有某种自然的亲和性;由于亲告罪所侵犯的私法益,而这些权利具有可处分性,自诉的追诉方式恰能为告诉权人处分权提供便利条件。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亲告罪的具体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但也明确规定了亲告罪可以代为告诉的具体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了解。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要是犯罪行为还没有着手之前,行为人仅仅只是准备了相应的犯罪工具、制造条件,就停止了犯罪的话,那多数会认定构成犯罪预备。也就是说此时犯罪停留在预想或者说准备阶段,但根据我国的规定此时也是要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那么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


·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


·进行量刑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进行量刑辩护词如何书写? 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有明确的规定吗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有明确的规定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比较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知产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


·容留卖淫4次怎样定罪
      容留卖淫4次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答留版、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都构成该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问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刑法》第三...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应当分别视不同情况而处以轻重有别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之各行为人具体裁量刑罚时,首先应当明确,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之过失行为分别定罪,并不意味着各共同过失犯罪人须承担相同之刑责。尽管各共同过失犯...


·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国家制定的有诸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学校的学生们有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有很多的刑事犯罪都是未成年人群体居多。检察机关甚至在侦查抢劫罪的时候,还发现犯罪对象有大学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一、大学生抢劫罪的后...


·公安机关搜查时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搜查时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审查起诉阶段抢劫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抢劫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受被告人高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高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高某某涉嫌抢劫...


·检察院过六年又抗诉刑事案件合理吗?
      检察院过六年又抗诉刑事案件合理吗? 一、检察院过六年又抗诉刑事案件合理吗? 抗诉期限指的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定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


·我国对假释期后犯罪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些在狱中表现好、有悔改意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可以给与假释,这是对犯罪分子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手段。如果其假释期后犯罪应该面临什么处罚?小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如何进行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