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对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有哪些情形?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为很好的打击行贿犯罪,最高法出台过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对立案及情节认定做出规定,行贿犯罪数额三万的认定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但是,如果行贿犯罪分子有特别的情节,在一万以上的也能追诉刑事责任。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多久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


·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必须是确实、充分的,并提出了三个标准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证据才能据以定罪量刑。那么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提到的3个认定证据的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一起解读一下该项规定吧。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这一条件是认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公益诉讼仅仅是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罚?
      我们经常能看见一些公共场合看到有不同的人在乞讨,有的是真的乞者,而有些却不是,这当中大部分都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大众的同情心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甚至暴力致残乞讨。那么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罚,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二、刑事诉讼法证...


·寻衅滋事罪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刑拘第37天批捕率高吗
      看具体情况,检察院在什么时候做出批捕决定,主要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刑讯逼供犯法不?
      刑讯逼供犯法不? 一、刑讯逼供犯法不? 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我国的拘役所是拘留所吗?
      我国的拘役所是拘留所吗?两者是不相同的;拘役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专门关押被判处拘役刑罚犯人的场所。在我国被判处拘役的犯人,应送拘役所执行。附近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送就近的监狱、劳改队或留在看守所内执行。对留在看守所执行的拘役犯,也应与未决犯分管分押;凡有劳动能力的,都要组织...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哪个重?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哪个重?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有期徒刑更重。有期徒刑的时间一般较长。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两种哪个轻,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具体分析。1、缓刑称暂缓量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