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标准来进行计算,而对于死亡赔偿的问题当中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多,主要是对死者家属及其家庭做出相应的补偿,根据情况当事人还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一、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1、新车第一次投保,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有驾驶人的性别和年龄、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行驶区域等方面。根据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驾驶人的年龄、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是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年纪稍大的...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


·河南人普通比较爱喝酒,一些人不仅喝酒,饮酒之后还继续开车,这
      河南人普通比较爱喝酒,一些人不仅喝酒,饮酒之后还继续开车,这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政府部门也出台了指导意见,指引交警部门处置酒驾醉驾等。那么,河南交警醉驾处置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讲一讲。 一、河南交警醉驾处置措施是什么?...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


·一、交通肇事未逃逸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交通肇事未逃逸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般情况下是2年就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不需要,只要立案之日起7日内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会按照撤诉作出裁定书,不需要缴纳诉讼费。 诉讼离婚的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哪些后果 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哪些后果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罚款、拘留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一、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这不仅包括前排驾乘人员,也包括后排乘坐人员,而多数情况下,后排乘坐人员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


·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一、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