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集体劳动合同是可以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1、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等。2、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用人单位作出了违反劳动法的事情,那么完全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而且也可以约定集体进行起诉;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在诉讼的时候也需要提交诉讼状,再提交合法的证据,这样就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新劳动法2023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工资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离婚之后自然不存在夫妻关系,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一、工程拖欠找谁投诉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就是薪酬,也就是劳动报酬。福利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等。企业福利与工资、法定福利一起在满足劳动者生活需要,促进生产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企业福利与工资、法定福利又有严格的...


·一、职工加班周末发工资吗?
      一、职工加班周末发工资吗?劳动者在周六日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2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2倍工资。周六日安排员工加班,又未能调休的,应向员工按不低于正常工资两倍的标准进行支付。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


·工地上的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工地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怎么算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工怎么算工资?国庆节(10月1日-3日)单位如果安排了加班,无论所在岗位是哪种工时制度,都要另行支付三倍日工资;其他几天,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


·一、分公司能签到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签到劳动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


·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规定?公司辞退员工有的规定是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明文规定的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才能够予以辞退。具体情形包括。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劳动者的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