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不够还可以起诉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不够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不够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状的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本来在签订赔偿协议书之前,双方当事人就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核算,如果受害者没有证据能证明赔偿协议书当中约定的赔偿金不够实际损失的话,签订了赔偿协议书以后就不能轻易反悔,即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
  
  


·异地探望父母交通费补助吗?
      异地探望父母交通费补助吗?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希望考一个公务员,我们知道公务员不仅工作轻松、稳定,而且各项福利待遇也很不错,因此成为绝大多数年轻人的首选。公务员中有一项福利是很多其他工作所没有的,就是异地探望父母交通费,我们来自五湖四海离家太久难免会想念家中父母,这一项福利是...


·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在小区里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区停着自己的车,却不小心被高空坠物的东西砸到,造成车辆损坏。但是车辆保险中关于这种情况的车辆损坏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害都能获得赔偿。那么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高空坠物引起的车辆损失分为多种理赔方式及要求。...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交付使用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对比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超出绝对值3%,买主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法律予以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还是谁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交警部门会在对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员工要做的其实很简单:争取维权。 可自主离职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见...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 该怎么处理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 该怎么处理一、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抵押车辆被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维权:第一,直接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介入,虽然车辆设置抵押权,但是所有权人还是对车辆具有所有权的,任何人无权使用私权利抢走车辆,否则属于违法,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


·在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进行治疗,后又因
      在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进行治疗,后又因遭遇医疗过错致使受害者的损害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发生交通事故会进行交通事故的认定,医疗过错也是需进行认定。那么您是否知道这种情形下的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与医疗过错同时发生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先起...


·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交通事故后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由保险单正本或者保险单正本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勘察草图,车辆损失照片,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等。其实,正常的理赔程序应该是肇事者自...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一、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车险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