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了车辆全险,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了车辆全险,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四、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五、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理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等证据。
  
  六、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理赔
  
  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八、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出事故,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才真正的保险。
  
  九、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十、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理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原厂车,自己假装的配件在事故中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十一、不是整车丢失、不理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要求医疗机构更正。 门诊病历正常不应该改的。也有不正常的情况。你可以去医院问问。如果是他们开错的原因,应该能改回来。 病历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涉及到鉴定、医疗费的认定等等,可以去找治疗的医院医生,要求重新写更正后的病历,并且盖章。 修...


·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
      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 1、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去定损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去定损怎么办?交通事故,本方全责但是对方不去定损的情况,可以先尽快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还可以拿着交警开具的交通裁定书或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通队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协助您联系对方、解决问题。最后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走...


·交通肇事已批捕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交通肇事已批捕还能取保候审吗交通肇事已批捕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检察院批捕了,但是还在公安侦查阶段,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前,还是公安机关负责。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申请后什么时间出来取决于取保候审是否能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家人或者律师...


·交强险在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法院判处的罚金...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1、...


·交警一般对酒驾醉驾扣车多久?
      交警一般对酒驾醉驾扣车多久?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作为民营类的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是离不开股东的,因为有了股东的资金支持公司才能得到运转,才能走上盈利的道路。但是如果有股东因为转变投资方想要对其他的项目进行投资,这时一般会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是要缴纳所得税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


·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一、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不重,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