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怎么处置原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旧采取强制措施。被取保的依旧被取保,中止不影响强制措施的执行。根据规定如果被告人身患疾病导致无法出庭,从而中止审理的,要是中止审理的期限超过了6个月,并且被告人还是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若是因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审判期间下落不明,从而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的。之后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可以有力震慑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死刑的罪名有几十个,自刑法修正案八公布后,取消了一部分死刑。这是我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取消死刑。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也是属于由国家直接管理的,所以有些人也会把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判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列当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初也是经历过各种考试和审核以后才能上岗的,内部的管理相对也比较严格,如果事业编制人员因为一些行为被判处缓刑的话,工资待遇等各方面都有影响。下面我们...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下面我们将为您解析网络诽谤管辖。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要是罪犯最后一刻被宣告缓刑了的话,此时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毕竟还有一个缓刑考验期。而在这段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到底此时要遵守什么规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


·在诉讼过程中刑诉法警需要回避吗?
      在诉讼过程中刑诉法警需要回避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对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 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


·犯罪预备过程中遭受侵害还会受到处罚吗?
      犯罪预备过程中遭受侵害还会受到处罚吗? 一、犯罪预备过程中遭受侵害还会受到处罚吗? 还是会受到处罚,但具体的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


·刑事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刑事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


·诈骗罪的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谅解书是法律允许的可以酌定量刑的情况下,一种作为诉讼辩护的重要答辩工具。在现代法律逐渐完善的今天,谅解书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谅解书本就以友好解决事情为基础,对嫌疑人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量刑方法。诈骗罪属于犯罪的一种,那么诈骗罪的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呢。 诈骗罪的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


·抢劫罪判几年
      在我国侵犯财产的犯罪,有侵占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等,其中抢劫罪侵犯的不仅是人身权利,也侵犯了财产权利。抢劫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使用暴力,夺走他人公私财物。这里的暴力既可以是武力,也可以是通过胁迫,昏醉等手段。抢劫罪中的暴力指的是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


·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是什么 保释在我国是取保候审,而一般在英美法系国家才会称之为保释。保释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这确实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措施。一般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保释,暂时不用羁押在看守场所。那到底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是...


·集资诈骗同伙判刑怎么判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看到一些不法商人因为巨大的经济利益而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团伙,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条款主犯和同伙都会受到相应处罚。那么,集资诈骗同伙判刑怎么判?下面我们搜集了关于集资诈骗同伙判刑怎么判邢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犯集资诈骗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