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住院赔偿有哪些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住院赔偿有哪些费用?
  
  1、医疗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可以向车方及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误工费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获得却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或者无法完满得到的利益。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受害方因交通事故住院就医,可以向侵权方主张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包括陪护人员陪护病人,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义务人赔偿交通费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没有正式票据的一律不赔。正式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如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和工作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说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如果说事故的责任方购买了车辆保险后,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如果股东是法人,分配利润不用考虑税金。如果存在税率差额,则有股东自行申报缴纳。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但是现在上市公司按照10%执行,很多地方也就按照10%的税率执行了。如果是分配给境外,需要扣税。...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 9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责: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警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1,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2,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


·一、只有车辆受损误工费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只有车辆受损误工费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般是不会支持的,除非车辆是营运性质的,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


·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超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车上乘客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车辆超载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因为车辆超载而造成交通事故,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校车由于其用于接送学生的特殊性质,更应该提起相关责任人的重视,那么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


·一、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哪些项目组成?
      一、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哪些项目组成?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丧葬费、死亡补助费、医疗费分等项目组成,具体的情形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


·醉酒驾车出车祸的处罚是什么?
      醉酒驾车出车祸的处罚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喝酒之后开车问题,一般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找代驾来进行解决,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很多人还是会自己酒后驾车,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出现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那醉酒驾车出车祸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
      虽然我们很不愿意提起交通事故,但是在现在社会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最重要的是交通理赔问题。一般来讲,说这样都会上保险,保险公司最基本的保险就是交强险,交通强制保险。这种保险是每个车辆都会有的,如果一旦车辆出现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会对交强险进行理赔。她的赔偿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