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如何认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如何认定的
  
  (一)认定条件:在这类劳动者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相应的赔偿标准按照这类劳动者的伤残情况进行办理和计算的,如劳动者对鉴定的伤残报告有异议的,应积极的提出行政复议。由这类工伤鉴定部门重新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医药费以及实际造成的误工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东西的买卖,现代人进行事务的买卖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买卖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因此大象知道汽车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法律上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上海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很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上海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很大,很多路口都有交警对来往的车主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则构成醉驾。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缴纳罚款。那么,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在我国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
       酒驾的司机之所以要弃车逃逸那肯定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不管是把道路当中的围栏撞坏了还是直接撞到了其他过往的车辆以及行人,总之,当时很多酒驾的司机是连车都不要直接就跑路了的。但是,作为受害者比较关注的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这个问题,酒驾肇事以后逃逸并且造成有人死亡的,是可能面临七年以...


·交通事故致一个重伤判缓刑几年?
      一、交通事故致一个重伤判缓刑几年?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
      在大型的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签订好买卖合同。比如,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则不仅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具体来说,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呢?请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要签订哪些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的签订...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醉驾可能给自己和对方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痛苦。我国对于醉驾行为严厉处罚,其中有一项必须吊销驾证5年。那么醉驾驾照吊销到期还能再考吗?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法律规定喝酒多少才算醉驾? 酒后...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