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一、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单纯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所具备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劳动者在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收集工伤伤害证明,对自身的实际伤害进行工伤鉴定。我国的劳动部门指定相应的医疗鉴定部门,对劳动者的伤害进行鉴定,出具劳动伤残鉴定报告,按照这类报告进行赔偿。
  
  


·工亡后儿子抚养费怎么算?
      一、工亡后儿子抚养费怎么算 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具体条款规定见于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


·装修工程质保期的保修范围是怎样的
      装修工程质保期的保修范围是怎样的?现如今高楼林立,许多地产都推出精装修房子。因此有的业主在买房之后都会自己重新在装修过房子。然而业主们如何选择装修公司,对于竣工后装修工程质保期的期限是多少和质保范围有哪些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就住宅室内装修给您介绍一下。 一、如何选择装修...


·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以酬劳的形式聘用工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承揽关系是指通过自己的生产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与定作人形成的法律关系。那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因此需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来保证当事人的权益,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内容呢?的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1、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一向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与人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那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呢?保证金是对工程建设时出现不遵守合同规定或是不符合建设标准出现质量缺陷情况下的维修金,由此看出我们在工程建设中须承担自身责任。下文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保证...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离职后,另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职位,从而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遭受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那职工还需要另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


·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
      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很多,其中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施工方管理不善导致的。在双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会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工程一旦出现质量缺陷,施工方应该站出来解决。那么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下面我们一起跟...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要签订很多不同的合同,比如说购买保险时签订的合同,交易款项中的合同等等,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近些年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在建筑工程中签订的合同也被更多人所熟知。那么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一、承包人的责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