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换言之,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二个前提条件,就是“权利人的权利要受到侵害”且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如果权利人的权利尚未遭受侵害,或者权利虽已遭受侵害,但权利人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那么就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二、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存在违约行为;(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三、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一般来说在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都是让对方支付违约金的,除此之外当然也可以强制性的让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确定诉讼时效,不过合同纠纷也是应该尽早处理的。
  
  
  


·居间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居间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在委托中介办事情的时候,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往往就属于居间合同。而要是因为居间合同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那么居间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 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二)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在交易中,交易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也是有讲究的,必须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就可能会是您陷入不必要的麻烦,给您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实践中,在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问题?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


·合同约定百分之十违约金是否合理
      合同约定百分之十违约金是否合理一般是合理的,按法律的规定,违约金最高限额应该是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合同怎么写?建设合同其实就是建设工程合同,合同在日常的生活中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所以,了解建设合同的格式以及怎么书写是非常有作用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设合同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时效是多少年
      现行法律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时效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就应该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法律依据:《刑法》第...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合同在签订后不一定会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合...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 1、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合法债权; (2)债务人对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