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补偿有代通知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辞退员工补偿有代通知金吗?辞退员工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第一,未提前30日解除均须支付经济补偿佥吗?是不是只要企业未提前30日即需支付“代通知金”呢?回答是否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的须支付“代通知金”。除该条以外,均不需另支付“代通知金”,如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解除、各种合同终止等。第二,企业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的,可否主张“代通知金”呢?不能主张。从制度创设目的来看,“代通知金”要是为保护特定情形下被解除劳动者的利益。因此,若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认为劳动关系没有必要再维持30日,不愿继续履行30日,主动提出当即结束劳动关系,这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放弃。此时劳动者提出“代通知金”请求的,该主张不应再被支持。第三,劳动者主张“代通知金”时,又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能被支持吗?首先,从法理层面而言,在劳动者符合特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即在合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有权主张“代通知金”。而赔偿金系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被确认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权利。对于同一种解除,劳动者不能既主张合法解除进而主张“代通知金”,又主张违法解除,主张赔偿金。第四,只要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否主张“代通知金”?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和法院对于仅满足实体要件,但未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程序要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认定为违法解除。换言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客观情形,用人单位最终的解除依据亦为该条,且满足该条的程序性规定,该解除行为方才系合法解除。如上所述,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可主张“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而应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第五,“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什幺?代通知金的不长标准是上一个月的工资,关于“上一个月工资”如何理解。法条中规定系“上一个月”,因此不论解除当月是否满月,均以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代通知金”。如4月份离职,那么上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指3月份,无论员工是4月1号离职还是4月30号离职,上个月的工资都是指3月份的工资。综上所述,辞退员工如果没有提前书面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而一般经济补偿金会按照工作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半年以下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仍然补偿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有哪些? 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主要就是缺少生效的法律要件。 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终身负责制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不管是法院的法官需要对自己承办的案件终身负责,工程的负责人也要对工程质量负责。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哪五人 ...


·劳动纠纷起诉有什么要求
      劳动纠纷起诉有什么要求 一、劳动纠纷起诉有什么要求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工程合同违约金付款需要开票吗
      工程合同违约金付款需要开票吗?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违约金、赔偿款等费用并非都不需要取得发票,在作为价外费用时必须取得发...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不一定,职工监事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充任的监事。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职工监事的具体选任办法,由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组织决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没备案可以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没备案可以补吗?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如未及时备案可以补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提报。根据2006年《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就是对员工的伤情进行合法的鉴定,按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工伤的登记确定,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相关赔偿计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一)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二)关系...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 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来...


·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
      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辞退员工赔偿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关系因乙方提出辞职终止),乙方在此之前应该继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