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领结婚证怎么做才能不退彩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没领结婚证怎么做才能不退彩礼?如果那女双方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提出想要回彩礼时,女方是应该退还这个彩礼的。不过怎么退还需要看彩礼使用情况来看。如果女方收下这笔彩礼钱是用于给两人结婚的房子装修、置办家具、家用电器等,那么这笔钱是不需要全部归还的。只需要退回购买这些结婚用品之后多余的钱财。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二、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综上所述,在三种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其中就包括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如果想不返还,女方应当举证说明彩礼钱用于双方结婚用品消费上,用于同居生活支出方面,这样,由于花费目的是结婚,之后后期因为种种原因未结婚的,不用返还彩礼。
  
  
  


·一方缺席判决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感情破裂,以至于无法维持婚姻状态的事例数不胜数;因此很多家庭会选择离婚去结束这段婚姻;但是因为各种问题无法私下协调离婚的家庭还是很多,因此很多时候会选择起诉离婚,离婚后有的人不肯承担抚养费,那么如果缺席判决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出现该怎么办呢? ...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或打印,手写和打印形式上,区别不大,最后签字的时候要用手写或按手印。 离婚协议书需要就婚姻关系、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一式三份,离婚登记时候交婚姻登记处一份,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二...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协议离婚中净身出户可以吗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因此要是夫妻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肯定是不能做出一方净身出户的判决处理的。但要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呢,此时协议离婚中净身出户可以吗?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协议离婚中净身出户可以吗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签字...


·一、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婚姻该离婚?
      一、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婚姻该离婚? 法律规定婚姻应该离婚的情况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民...


·第三者怎么起诉重婚罪吗
      一、第三者怎么起诉重婚罪吗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关于...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


·离婚儿童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最近离婚的话题比较多,可能种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无法相守,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随着离婚也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离婚后孩子应该怎么办,离婚是父母之间出现了问题,然而孩子还是无辜的,也是需要保护的,那么离婚儿童抚养费标准又是什么呢。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


·离婚时有一个小孩如何判决?
      离婚时有一个小孩如何判决? ?一、离婚时有一个小孩如何判决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以及保护子女利益的角度来判决。 二、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变更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


·离婚之后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但此时的处理结果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现实中,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此时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变更。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在想自己应该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夺回孩子...


·婚前财产离婚之后怎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婚前财产离婚之后怎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