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试用期的确定,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白纸黑字的写清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但现实中,要是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才是又该如何确定试用期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讲解。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第一种观点主张: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联的,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则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我们可以推知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固定期限最多为一年,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状态下可以按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来确定试用期,即可确定这种情况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该主张采用分段模式处理方式,且按照最低档来确定试用期期限,貌似有根据,对劳动者也没有明显不利,但该种方式在逻辑上的依据显然不充分。第二种观点主张: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期,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问题。试用期的约定大体上是对用人单位更有利的机制,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和经营中持续性利益,此外,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一方往往会处于强势地位。基于此种情况,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期,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问题。这样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至少就试用期问题达成一致,否则此后再订立劳动合同就可能无法约定试用期。这样认定和处理将促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秩序的目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多数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都会与其约定试用期,当然,试用期的内容是包括在劳动合同里面的,试用期期限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要是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确定试用期可能就会比较麻烦,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监外执行能去外地工作吗?
      监外执行能去外地工作吗?监外执行不能去外地工作,此时当事人仍然属于执行过程,不能够工作,不能离开住所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包括签署的工程合同、证明没有获得工程款的材料以及已经与对方失去联系等。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也是可以提供的诈骗的证据。 具体需要的证据如下: 《刑法...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情况发生了,我们的如何处理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就为您一一作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因承包商...


·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几种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不是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时没有法律保障的。 《劳动合同法》第68条对非全...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其实也只有签订了书面的协议之后,才能对双方的利益提供更多的保障。但实践中,有些情况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有些时候签订的则为聘用协议。究竟这个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 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职职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三项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 一、 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