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 一、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此规定,如果你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就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对一审专利案件有管辖的人民法院,那么就要向该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截至2001年7月1日止,目前全国共有43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具体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下列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大连、烟台、温州、佛山、青岛。
   二、专利侵权损失数额的计算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时,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则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如果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则可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一般都是中级及其以上的法院。当然,具体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在打专利侵权官司的时候,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建议此时不妨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


·对方申请我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是什么
      对方申请我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不可以要回来。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分类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类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 例如:关于笔记本电脑外型的新设计是产品形状的设计;把蓝牙耳机中分开的受话筒和送话筒合为一体,是对产品结构形式的新设计;把蜂窝式手机外型和屏幕虚拟...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无论是哪种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相关解答,您有兴趣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专利法》,发明...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


·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如今,著作权侵权不仅发生在现实中。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进步,也会网络著作权侵权制造了暖床。想要了解网络著作权侵权,首先就要搞清楚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你做详细介绍吧。 常见的网络 著作权侵权行为: 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一、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知识产权受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受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法保护期制度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限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