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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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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3、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说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动终止了。值得注意的是依法解除合同不算违约。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如果双方仅仅是订立口头协议的话,这也认定为无效。假如说,用人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也需要承担因此的法律责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劳动者而言,也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时间,注意收集证据,方便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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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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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 一、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 150%、200%、300%,这三个延长工时的工资支付倍数,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执行时,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另外,有些单位“一刀切”,不论什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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