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能缓刑么2023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聚众斗殴能缓刑么
  
  一、聚众斗殴能缓刑么
  
  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而,构成聚众斗殴罪,如果同时符合缓刑条件,那也还是可以适用缓刑。
  
  二、聚众斗殴罪认定界限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
  
  聚众斗殴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的参加者往往不会按照本罪论处。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损害结果,此时直接行为人和直接负责人,就要按照我国《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量刑处罚。
  
  


·中国刑法轻伤的有关规定
      轻伤是指由于外力等多种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器官组织一定的损害的情况。轻伤的量刑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轻伤的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刑法中什么情况下算是轻伤,以及轻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一、中国刑法轻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由什么情形能够予以否认?
      参与了单位犯罪,也就能够意味着会有一定的处罚,并且在单位犯罪当中,应该有主体来构成,那么什么情形对于单位犯罪不能予以否认呢?根据相关说法,在案件当中否认了特定的单位具有的犯罪主体的资格,也就是单位犯罪主体的予以否认。哪些情形对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予以否认一、内因与外力:单位犯罪主体...


·2023年行贿罪入刑吗?
      一、行贿罪入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


·一、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可以减刑吗?
      一、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可以减刑吗? 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坦白认罪就可以减刑,同时在宣判之后进行执行期间应当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会有减刑的可能性。根据刑法的规定,当事人若是想要减轻自己的徒刑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同时在非法定的程序中是不可获得减刑的。 二、...


·非法集资合伙人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合伙人怎么判刑?《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1、罪体行为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为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组织、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在物质满足的前提下,很多人都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幸福。而对于广大年轻人来说,精神药品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必需品。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一、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为了达到目的性而进行行贿的一般就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的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


·一、驾驶司机醉驾刑事拘留多久能考驾照?
      一、驾驶司机醉驾刑事拘留多久能考驾照?驾驶司机醉驾刑事拘留在五年或者十年之后可以重新考取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