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中被判赔偿,如果赔不起会不会坐牢
  
  有可能需要坐牢。具体需要看是否涉及到严重情节或者是否造成巨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无力赔偿数额五六万,属于民事纠纷,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不会被判处刑罚。
  
  如今大部分的机动车都是有购买车险的,一旦出现事故涉及到赔偿问题,往往都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时候,必然需要提供材料。基于这些材料,保险公司经过审查,才会按照约定以及保险限额做出理赔。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如何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如何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
      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承运人证明旅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惠票或经承运人同意,无票达成的旅客...


·遮挡机动车牌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遮挡机动车牌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人们在驾车过程中,应该遵循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做到安全驾驶。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车主将车牌遮住,以此逃避电子监控。其实,这样的行为非常危险,往往会因为超速等导致交通事故。新的道路安全法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专门的规定。那么遮挡机动车牌照...


·骑电动车撞人是全责吗
      这个要看实际情况,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现场情况来确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


·一、是否有交通事故人伤不赔偿标准?
      一、是否有交通事故人伤不赔偿标准? 不存在不赔偿标准,若对方不赔偿可以参照以下几点来处理: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醉驾事故的车损应该由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的。 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第一、报案 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了对应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在交通岗事故发生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的通知交警进行报案,而且还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
      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所处罚的结果也就不一样。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块也在一直努力做到更好。沈阳对醉驾的政策有新规定么,我们给您总结了一些关于酒驾的最新规定。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


·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第四十...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一般此时,经纪公司会让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那么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 1、因房屋买卖...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用法律术语来讲也就是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首先需明确的是责任对半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