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
  
  1、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2、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4、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理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等证据。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理赔
  
  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出事故,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才真正的保险。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理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原厂车,自己假装的配件在事故中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11、不是整车丢失、不理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
  
  
  
  
  


·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
      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十分重要,员工在办理社保之后,后续的医疗、工伤等支出都可以由社保基金报销一定的比例。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后,公司应为员工办理社保,那么,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


·个体户怎么交五险一金
      现在的用人单位都会给员工缴纳社保,用来保障之后的医疗、养老等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淘宝店主、自由职业者等,那么个体户怎么交五险一金?又有些什么问题该注意呢?请跟我们来看看。个人社保办理方法(一)本地户籍办理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除了当事人要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通常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 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


·山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随着车辆的普及逐年上升。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每个省份的制度都不相同,且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也在逐年完善,赔偿的标准也会根据不同的条件来进行调整,那么下文就将为您介绍山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的内容。 一、山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延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随着我们时代的进步,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了,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因为小孩过马路不注意或者家长没看好孩子导致的,所以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对于一场交通事故来说是很重要的,针对这个标准,我们给您讲解一下。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不管司机有没有过错,都...


·交通事故住院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住院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按交警划分的责任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


·关于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一、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一般应该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