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
  
  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算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一般我们说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有期限,主要是指对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除此之外,如果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按照规定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在保护期上面,对自然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与对法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并不一样。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一、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


·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
      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 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 一、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 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 商标侵权有四种,一种是伪造他人商标, 一种是在相同或近似产品上注册使用与他人商标产生近似的商标, 第三是将他人产品的商标毁掉,再贴上自己的商标进行销售。 第四是销售有他人提供的有...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商标专用权又叫做商标权,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之后,所有人就会获得商标权,然后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很多,且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作为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那么该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侵...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一、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专利申请权不是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区别是: 一)本质不同 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


·什么是专利职务发明创造?
      什么是专利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


·专利权发明人能变更吗2023
      专利权发明人能变更吗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


·商业秘密属于专利权吗?
      商业秘密属于专利权吗?不属于专利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二、商业秘密权...


·何时专利生效?专利什么时候生效
      何时专利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