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被查封不可分割的财产拍卖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被查封不可分割的财产拍卖可以吗?可以的;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因此,共有财产可以整体拍卖,折价处理后的款项属于债务人的部分,用于清偿所拖欠债务;属于其他共有人部分,返还给其他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先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然后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后,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视为自行解除。关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进行分割,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在执行程序中,共有人如果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也可以认定有效。二、处置财产是按查封顺序分配吗?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被查封之后对于房产的拥有者就不能进行私自的买卖或乾是私自的使用,对于这份不动产在当事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拍卖,而对于所获得的财产就可以来清偿相关的债务,所以,只要慎得法律的认可就可以进行实施。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购买商品房并不需要到公证处签合同,都是直接在售楼处完成合同的签订的。在交付定金之后,带买受人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案场签订认购书。整体流程就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是否能够买卖?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


·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之时应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理,房屋相对于其他共同财产较为复杂,在离婚时,双方会协商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离婚时的房产过户与正常二手房交易的房产过户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一起通过以下...


·一、郴州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郴州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1)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合同的签订。
      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合同的签订。1、签订合同前,首先在明确你租商铺做什么的基础上,自己做功课了解商铺开业需要哪些前置性的证照许可需要办理,比如餐饮需要排污许可、餐饮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等。然后从办理这些证照许可所需要的材料入手和房主接触可以大体判断出你所租...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有什么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房子已经是成家立业的标配了,可社会上的故意炒房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政府制订了房屋限购计划,一人名下最多具有两套房子作为居住地。由此便产生了许多人跟他人协商好,借他人的名义买房子,那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


·购房按揭贷款多长时间放款
      购房按揭贷款多长时间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款,(注:他项权利证明和新产证同时办出。)所以大概时间是25天左右,个别银行月头不放款。纯商贷相对来说最快(因为银行拿的利息多,一般按...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的。婚前的债务用于买房属于正当的日常生活所用,因此该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相关规定,除了债权人能够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