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怎样赔偿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怎样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一般营养费的给付标准,可由以下几点进行参考:1、如果受害者受伤程度不是特别严重,但是需要住院治疗,并不需要过多的其他营养摄入,其营养费的支付可以按照住院伙食的两倍进行赔偿。2、如果受害者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可能还会涉及到伤残鉴定,那么营养费支付的标准与伤残鉴定的等级有联系,且一般营养费的支付需要持续到患者治疗痊愈,之日止。3、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生活水平综合判断医疗费支付的标准。比如上海的生活成本一般高于四川的生活成本,如果受害者在治疗期间需要大量的摄入蛋白质,那么在上海,可能购买牛奶和鸡蛋的价格比四川要高。5、营养费支付的金额也应当参考,侵害者自身的经济情况。因为每一个受害者,经济情况有所差异,并且他可能也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顾,因为营养费支付标准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可以酌情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最终的确定。但是营养品不包含日常高档的补品,或者是日常用品,除非侵害者一方自愿日支付受害者所产生的高额费用,或者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支付条款,那么我们也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找谁赔?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当代社会交通事故一旦发生的话,那么需要赔偿的费用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一个费用可能并不起眼,但是非常的重要,也就是营养费用。营养费用的计算标准的话,它必须要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才能够予以赔偿,一般轻伤以下不予赔偿。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道路有关活动的人划分事故责任,那么如果是因为车辆违停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要承担责任,答案是肯定的,为你解答。一、车辆违停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


·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找中介买二手房的人中,对中介费这块的收取明细一般都不十分不清楚,中介也总是“躲躲藏藏的”,不作出相应解释,只告诉您中介费是多少,所以大多数人都希望了解应该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接下来,我们为你进行具体介绍。 一、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 因交通事故起诉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要求赔偿的,原告还需要准备证明所受损...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驾车超载保险公司是不会理...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方那边会有保险公司管理具体赔偿事宜,那么工伤中的误工费又该由谁负责呢?误工费其实是对受伤的人因伤耽误工作正常薪酬的一种补偿,那么在单位受伤的人遭遇工伤误工费如何给付呢?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 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 1.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 2.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一、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乘20%征收。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1条 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检查中发现机动...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