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一、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1、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中断。形成此种情形的原因主要是,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不同,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2、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1.短期诉讼
  
  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3-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绝对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主债务诉讼时效是可以进行中止的,但对于主债务的中止就要看是否有连带责任的产生,如果连带的责任的保证时效不一定主债务中止,而对于保证时效就会中止;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1、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的话先和债务人协商处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2、协商无效的话应该收集证据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吗?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吗 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立案 1、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诉讼费的缴...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可否起诉
      民间借贷不还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起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也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有无证据...


·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
       商业发展中,企业之间总会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那么,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计算公式就是有关部门依据现行法律对于拖欠货款的时间作为计算基础,从而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这类问题,关键就是地方部门是否完全依据计算公式来执行。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


·公司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哪些?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将发行债券作为主要的融资方式,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发行债券的成本较高,但是比较容易获得资金。公司在发行债券准备阶段,就要测算好发行费用,尽量优化发行方式,节省不必要的开支,那么公司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哪些?下面由我们简单介绍下相...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会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是什么?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是什么?现在是诚信社会,做生意更要注重诚信,双方建立买卖关系后,要及时发货、及时付款。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拿到了货一直不支付货款,经发货方一再催促,还是拖欠货款不给。遇到这种情况每位生意人都很头疼,那么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有什么?我们一起听听...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公司经营而发生债务关系,但是往往因债务关系而出现扯皮的现象也不少,其中债务转移所引发的纠纷更是多见。债权人之间债务的转移来转移去往往会造成很多债务范围和内容的变更遗漏等等问题。当我们真要面对债务转移的时候,到底债务转移怎么...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


·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欠债不还可以凭借合同或者借条欠条等证据和对方协商还款,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判决胜诉后欠款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